长三角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同提速
2021-05-13 11:49:14
交通运输部
5月11日,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长三角三省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同治理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旨在巩固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
根据协议,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沪苏浙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在源头管控、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评估、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岸电及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船舶港口“信用+监管”新型监管模式推广、长江流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等11个方面加强合作,力争到2025年,在长三角地区基本建成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监管联动的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同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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