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2条高速公路停收货车桥隧通行费
5月23日,从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降低我区深度贫困地区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降低深度贫困地区物流成本。此次涉及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的有12条高速公路,经测算,该政策措施预计平均每年降低深度贫困地区货运车辆通行费1.32亿元。
《方案》明确,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河池至都安、三江至柳州、马山至平果、来宾至马山、百色至靖西、靖西至那坡、百色至隆林、乐业至百色、崇左至靖西、贺州至巴马(钟山至昭平段)以及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货车桥隧车辆通行费。
此次调整中涉及的桥隧共计146座,免收费里程190.409公里。调整后,各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均为全区最低水平):1类货车调整为0.4元/车公里,2类货车调整为0.89元/车公里,3类货车调整为1.49元/车公里,4类货车调整为1.89元/车公里,5类货车调整为2.19元/车公里,6类货车调整为2.33元/车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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