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县“三落实”提升“四好农村路”管养水平
落实管理制度。县政府出台《巫溪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养护标准,落实资金渠道,完善考核办法,为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制度、经费等保障。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来源,实行定额包干补助,硬(油)化道路每年每公里1000元,泥结碎石道路每年每公里2000元。截至2018年底,全县“四好农村路”总里程6401公里。
落实管理机构。按照《巫溪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各乡镇(街道)成立“四好农村路”办公室,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村支两委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管路、养路积极性,鼓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解决农村公路养护具体问题。
落实目标考核。把“四好农村路”管理养护纳入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值5分),实行履职尽责情况与项目安排、资金补助考核挂钩。县交通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四好农村路”养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半年督查占30%、日常管理占30%、年终督查占40%比例评分,养护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养护资金;85分至90分的,拨付养护资金90%;80分至85分的,拨付养护资金80%;80分至60分的,拨付养护资金70%;60分以下的乡镇,不予拨付养护资金。(巫溪县交通局 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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